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经办单位 | 备注 |
1 | 中市监食药不处字(2019)DFB102102号 | 广东祥基电器有限公司食堂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 广东祥基电器有限公司 | / | 李照祥 | 食堂用于食品经营的猪肉经抽检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判定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1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 |
2 | 中市监食药不处字(2019)DFB102101号 | 中山万和电气有限公司食堂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 中山万和电气有限公司 | / | 卢楚鹏 | 食堂用于食品经营的猪肉经抽检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判定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1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 |
3 | 中市监食药处字(2019)DFB110101号 | 中山市东凤润泰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 中山市东凤润泰商业有限公司 | / | 魏正勤 | 销售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唇动黑色经典巧克力味涂饰蛋类芯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处罚决定:1不予行政处罚;2依法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1盒,货值金额:12.6元 | 主动履行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1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