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粤中东凤罚〔2021〕106号 | 中山市东凤镇维明百货店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中山市东凤镇维明百货店 | / | 黄高喜 | 当事人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经营标签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净含量、规格、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的土龙蛋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蛋糕”18件; 三、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2021年3月4日 |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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