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印发中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行动方案》(2022年-2025年)以及《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平台作用,切实把示范站的技能提升、培训就业、品牌创建、家政服务等行动落到实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以下简称“东区人社分局”)结合东区街道实际,拟于2023年新增建设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项目建设资金20万元,建设费用包括:支付场地租金、场地修缮、设备购置、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及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等。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采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注册地址在东区街道的家政企业承办东区街道“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站要求
1.按照“主站+辅站”的模式铺开建设,一个主站配套建设三个辅站。
2.按照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要求,积极开展东区街道示范站建设运营及“南粤家政”工程相关工作,需完成站点各项年度绩效指标,否则不可享受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
3.每个站点需完成若干绩效任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家政服务。示范站主站及其各辅站均需达到全年服务不少于500人次/站;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技能培训。加强与“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家政培训机构、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机构等的沟通对接,采取公益家政讲座、基本实训操作、网络线上授课等灵活方式,定期为家政服务员、失业人员、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每站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次以上公益性培训,全年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展示交流、经验分享活动不少于10场次。
(3)促进就业。定期对接家政企业,收集家政服务岗位信息,并在基层服务站场所进行发布,主站及其辅站全年促进辖区人员就业人数不少于50人次/站。
(4)调解维权。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要建立基层联动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社区、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为辖区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支持。
二、遴选条件
参与申报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我市独立法人资格,住所地位于东区街道且从事家政类相关行业的企业;
(二)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条件,能提供合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及过往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
(三)能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镇街相关规定,接受评价考核监督和管理。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东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4日。符合条件的机构须于2023年5月4日下午5点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东区人社分局。
(二)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公民身份证);
(3)公司简介;
(4)“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运营方案。
提交材料要求:务必真实有效。企业简介应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可包含运营经验及企业优势等。建设运营方案应包含站点选址、资金分配方案、各绩效指标完成方案以及活动计划等。
四、确定合作单位
报名结束后,将择优选择承办单位负责示范站的建设管理服务,并在东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予以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机构。
联系方式:周先生,联系电话:0760-88234231。
附件:1.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站要求
2.“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站申报表
中山市东区街道
“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
三项工程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