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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街道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05 分享:

  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东区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的委托,对中山市东区街道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ZHZX-23B6020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区街道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没有招标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4.1项目内容:

  

包组一:中山市东区街道4所公办中小学食堂经营权承包

子包号

服务范围

数量

子包一

负责水云轩小学食堂经营权承包

1

子包二

负责远洋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

1

子包三

负责朗晴小学食堂经营权承包

1

子包四

负责香山小学食堂经营权承包

1

包组二:中山市东区街道5所公办中小学配餐服务

子包号

服务范围

数量

子包五

负责松苑中学和紫岭小学配餐服务

1

子包六

负责柏苑中心小学、竹苑小学和雍景园小学配餐服务

1

  备注:本项目分两个大包组,共六个子包,投标人可以投任意一个包组或两个大包组并投,允许不同的大包组兼投兼中,但同一大包组兼投不兼中,即每个投标人只能被确定为同一大包组中一个子包的中标人。

  4.2服务期限:3年,从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4.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4.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一:中山市东区街道4所公办中小学食堂经营权承包

  5.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5.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评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无效投标处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以下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函):①不良经营行为(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②食物中毒事件;③重大餐饮管理事故;

  5.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6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二:中山市东区街道5所公办中小学配餐服务

  5.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5.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主体业态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评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无效投标处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以下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函):①不良经营行为(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②食物中毒事件;③重大餐饮管理事故;

  5.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6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55日至2023511日期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03单元)现场(或网上)报名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购买投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6.1.1现场购买: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购买;

  6.1.2网上购买: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时间自行下载《购买标书登记表》,填写信息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我司指定电子邮箱:gdzhmc@qq.com,咨询电话:0760-88899135

  6.2投标人可通过微信或转账方式支付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6.2.1账户名称: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

  6.2.3银行账号:44327101040022305

  七、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各子包¥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以下:

  7.1账户名称: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海支行

  7.3开户账户:2011003119200014653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52609:000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52609: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03单元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3526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03单元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东区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0760-88313121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03单元

  联系人:吴小姐、林先生

  电 话:0760-8889736388898335

  传 真:0760-88898160

  邮 箱:gdzhmc@qq.com


中山市东区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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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