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东区催字[2021]1188-1号
名称:四川永合鼎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43112178R
法定代表人:罗合清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3单元6层607号
因你(单位)存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本机关(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于2022年1月24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东区罚字[2021]1188号,并于2022年6月14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机关(单位)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罚款:人民币(大写)捌仟圆整(¥8,000.00),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履行方式:你(单位)可以凭《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指定非税代收银行缴纳罚款,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方式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非税代收银行。
3.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每日按罚款数额(¥8,000.00)的3%的加处罚款决定,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8,000.00)的数额。
联系人:赵籍北(19120296145)、林世荣(19120296879)
联系电话:0760-88334065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桃苑路16号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纳书(电子)》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