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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永合鼎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书送达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09 分享:

  粤中东区催字[2021]1188-1

  名称:四川永合鼎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43112178R

  法定代表人:罗合清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73单元6607

  因你(单位)存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本机关(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于2022124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东区罚字[2021]1188号,并于2022614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机关(单位)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罚款:人民币(大写)捌仟圆整(¥8,000.00,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履行方式:你(单位)可以凭《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指定非税代收银行缴纳罚款,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方式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非税代收银行。

  3.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每日按罚款数额¥8,000.00)的3的加处罚款决定,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8,000.00)的数额。

  联系人:赵籍北(19120296145)、林世荣(19120296879

  联系电话:0760-88334065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桃苑路16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纳书(电子)》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34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