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街道姜勇等9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88234203 联系人:肖小姐
附件: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区 分 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