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府办〔2011〕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山市2014年度中心城区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名单公示如下:
中山市2014年度中心城区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征地项目征用老富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土地0.5497亩(其中农用地0.5497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2002年末被征地单位(行政村)人均农用地面积为1.314亩,该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人数为1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径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东区分局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88234218
附: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