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社会稳定分析应开展广泛的调查,充分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此,本公告将东区街道长江北路东侧岐江新城新建学校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新建学校项目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方面的意见以及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东区街道长江北路东侧岐江新城新建学校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区街道长江北路东侧岐江新城,总用地面积为48224.51㎡,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为69801㎡。用地东侧为沙湾路,南侧为东园路,西侧为长江北路,北侧为规划27米市政道路。
二、项目社会影响
东区街道长江北路东侧岐江新城学校建设有利于弥补东区教育学位缺口,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增进民生福祉;有利于丰富和扩大东区教育资源总量, 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教育需求;有利于为岐江新城引入一流的初级中学,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配套。东区街道长江北路东侧岐江新城新建学校是十分迫切的、必要的。
但是在一定时期内,工程施工建设等活动也会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及心理产生影响,存在潜在的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需引起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部门的重视,应通过综合分析和评判,寻找防范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的做法及举措。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内容
本公示为评估工作的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示上述项目信息。项目周边的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建议,请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
征求意见内容:
①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开展;
②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③本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④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⑤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⑥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6日
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单位提交正式意见,供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编制单位及未来实施主体决策参考。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区街道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303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60-88320767
编制单位: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307-1308室
联系人:冯工
电话:0760-88666991
电子邮箱:284285709@qq.com
中山市东区街道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