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街道刘翠等4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东区街道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初审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监督电话:88234203
联 系 人:肖小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区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