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街道刘国添等7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人员名单(附件1)
监督电话:88234203
联 系 人:肖小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