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镇街
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闲置认定时间
闲置原因
备注
东区
中山市泓龙贸易有限公司
中山市东区槎桥管理区岐关西路地段土名为白鸽围
19382.1
2023年12月9日
非自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