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区街道实际,东区教育部门起草了《东区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东区街道教育部门,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112室,邮编:5284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gdzsdqjy@163.com。
附件1:东区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管理东区街道个性项目计分标准
东区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