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东区催字[2023]657号
(公司)名称:中山市玫瑰园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11T7N4T
法定代表人:蔡社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亨尾大街16号之一、之二、之三
因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本机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于2024年4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东区罚字[2023]657号),并于2024年6月5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机关(单位)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缴纳至指定银行,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履行方式:到本机关(单位)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非税代收银行。
3.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单位)将对你(单位)采取如下措施:(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每日按罚款数额(¥50,000)的3%的加处罚款决定,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50,000)的数额。
联系人:林世荣、彭漫锋
联系电话:0760-88334065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桃苑路16号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