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符合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共7天。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163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234212
附件:中山市东区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单位公示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