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对象获得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示期为 6个月 )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88336704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郭锦城
桥岗社区
3
教育支出
7350
中山市东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