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部署,根据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改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东区街道实际,拟废止《关于印发〈东区街道紫马英才18条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办〔2023〕22号)、《关于印发
〈中山市东区街道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办〔2023〕19号)、《关于印发〈中山市东区街道特色民宿扶持办法〉的通知》(东办〔2023〕20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全文已于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7日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未接收到相关修改或反对意见。
中共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作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