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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区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0-23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根据《转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户籍不在本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等两份文件的通知》(中人社发〔2020〕115号),充分发挥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作用,助力贫困人员精准脱贫,结合我区实际,我分局修订了《东区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详见附件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分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月29日

  电子邮箱:laodong0760@126.com

  电话及传真:0760—88234205,88234205(传真)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163号

 

  附件:东区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修订)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区 分 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