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区残疾人、低保户的社会保障,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养老问题,保障特殊困难群体人员能够“老有所养”,减轻其家庭生活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48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分局草拟了《东区残疾人员、低保户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已于2020年10月29日—11月4日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接收到相关反对意见。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区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