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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08-10 分享: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许岚同志任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东区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黄志煊同志任东区远洋学校校长,免去其东区远洋小学校长职务;
  林小舟同志任东区柏苑小学校长,免去其东区柏苑小学副校长职务;
  李丹同志任东区远洋学校副校长,免去其东区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梁忠明同志任东区远洋学校副校长,免去其东区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敏梨同志任东区远洋学校副校长,免去其东区远洋小学副校长职务;
  何建明同志任东区紫岭小学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东区柏苑小学副校长职务;
  陈丽清同志任东区柏苑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东区水云轩小学副校长职务;
  黄晓彤同志任东区水云轩小学副校长。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