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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一餐饮单位因使用过期食材被立案调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12 分享:

  330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东区华生行起湾店存在使用过期食材加工烹调食品的情况。执法人员在其冰柜内发现两袋标示生产日期为2022323日,保质期3天的整条甜方包,其中一袋已拆封使用。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上述甜方包主要用于加工制作“鸡蛋三文治”及“炸西多士”,在固定证据后现场责令该单位将过期食材销毁,并把线索移送到东区街道办事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将加大对餐饮单位后厨食品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原则,立案严厉查处,同时持续进行后续追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法律法规知识科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