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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6-05-10 分享:

  为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目标,落实层级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中食药监办〔2015〕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的,创新监管思路,探索全面覆盖、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逐级落实、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逐步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创新依事权划分实现分级管理,级级落实,探索全面监管无死角的新监管模式;探索建设“市-区-社区”三级监管网格,逐步建立健全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社会监管队伍,对网格内的监管企业实现全覆盖的动态管理;按照上级的要求,力争2016年6月底前,实现三级监管网格划分及明确网格责任人,摸清网格监管企业基本情况,实现建档率80%以上;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建成权责清晰、运作协调的三级网格,实现网格化监管常态化。
  三、人员架构
  为推进我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远旋(区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卢丽华(食安办、卫计局)
  成 员:何明锋(宣传办、文体教育局),冯锡聪(司法所),林艳梨(发改局),吴志宇(经信局),余冠新(住建局),徐木钦(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苏文浩(城管执法分局),王晓葵(工商分局),严炳权(公安分局),陈显波(食药监所),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各经联社社长。
  四、职责分工
  (一)区食安办。负责统筹协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开展,组织、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网格化监管,落实工作经费,并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及上报工作。
  (二)区卫计局。负责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督导各社区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选派工作人员挂点联系各社区,督促社区一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收集各单位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并及时跟进处理。
  (三)区宣传办(文体教育局)。负责统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为各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提供指导和援助。配合食药监部门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开展监管工作,保障学生群体的饮食用药安全。
  (四)区司法所。负责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案件处罚等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五)区发改局。配合食药监部门对辖区金融、酒店等大型服务业企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六)区经信局。配合食药监部门对辖区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七)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展监管工作,加强对农业种养户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和宣传教育,并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加大对农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区住建局。配合食药监部门对辖区在建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九)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对食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属于违章建筑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整治查处,加强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宣传教育。
  (十)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未进行商事登记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整治查处。重点对涉嫌虚假、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十一)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涉刑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摸排在出租屋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药品行为,并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十二)各社区。成立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落实人员职责,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对辖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档案,督促社区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将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并报送到区食安办,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十三)各经联社。负责辖区内由经联社承包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网格化监管。
  五、工作措施
  (一)合理划分网格,理清监管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按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及“区—社区”两级事权划分,着力构建“市—区—社区”三级监管网格。
  1.市级大网格:根据中食药监办〔2015〕179号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网格化监管工作总体指导、督导,依事权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同时派遣局主要领导和专门科室挂点联系我区,指导、督促我区网格化建设工作的开展(见附件1)。
  2.区级中网格:以区食安办为核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事权划分有针对性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区卫计局派出专人挂点联系各社区(见附件2),联系人兼任社区工作站副站长,负责指导社区开展网格化建设和监管工作。其他部门针对自身职能为社区提供业务指导,并积极提供援助。
  3.社区级小网格:各社区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工作站”,由社区书记(或主任)任站长,社区副书记(或副主任)、区卫计局挂点人员任副站长,社区巡查员为主力,动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巡查员主要负责“四查四上报”(查证件、查人员、查场所、查经营、上报自办宴席、上报无证经营、上报小作坊、上报黑窝点),及时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等信息,有计划开展安全巡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和监督执法等工作。各社区可根据监管对象数量、巡查区域等实际情况,再划分片区单元格,科学安排巡查力量,落实具体巡查人员。
  (二)明确人员架构责任,落实软硬件设施。各有关单位、社区要落实人员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跟进。社区要将辖区再细分成若干个小区域,安排专人负责该小区域的巡查工作,明确职责责任,确保监管“无死角”。同时配合区卫计局在规定时间内将工作站各项资料(工作站站牌、人员架构图、工作站职责、监管对象一览表)上墙,并在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专题宣传栏2个,同时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档案资料。
  (三)加强监督检查,发挥网格功能。各职能部门须按照职责分工将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网格化监管工作重点以日常巡查为主,即各职能部门、社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网格内监管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检查、抽查或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报送区食安办,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要统筹各项工作,做好人力调配。
  (四)建立工作制度,健全监管体系。依照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的人员职责、日常检查、信息收集报送、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五)规范检查文书,推行痕迹化管理。为提高监管水平,规范日常检查工作,各单位、社区使用统一的网格化监管检查格式文本(见附件3)。监管人员进行网格化日常检查时,要按照格式文书认真检查,填写相关检查内容,由当事人、监管人员签名确认。监管人员带回的监督检查记录必须分类存档,社区巡查员还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上传到巡查员APP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动态管理”。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共治。加强监管人员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意识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巡查员队伍建设,由区卫计局定期组织开展“四品一械”业务常识培训,并由挂点社区副站长负责进行巡查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巡查和宣传等工作,形成社会共治局面。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5月)
制定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及各社区必须落实自身网格的人员架构及职责,并正式启动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6年5月—6月)
  1.各职能部门须按职责分工在6月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并基本完成企业建档,建档率不低于80%。
  2.各社区须在5月完成工作站软硬件设施建设,并正式挂牌运行。
  3.各社区要全面摸清辖区内监管对象基本情况,6月基本完成对网格内监管企业建档,建档率不低于80%。
  4.推广应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监管信息流转等工作。
  (三)深化阶段(2016年7月—10月)
  1.区食安办将组织对网格化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和研讨。
  2.结合推进阶段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四)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2月)
  12月20日前,区食安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社区对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区办事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解决好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区食安办要积极主动督促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解决好各类问题,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职能部门、各社区要注重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网格化监管意义。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各社区在网格化监管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区食安办联系,相关工作动态信息、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先进经验等要及时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东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表》(见附件4)报送到区食安办。从7月份开始,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度的《东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表》(见附件5)。各社区还须填写《“四品一械”企业变动情况表》(见附件6)一并报送,并于5月10日前落实社区宣传栏的安装位置,填报《社区网格化宣传栏信息上报表》(见附件7)。

  附件:1.市局定点联系社区挂钩表
     2.区卫计局挂点联系各社区人员名单
     3.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检查表
     4.东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表
     5.东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 年 月工作情况表
     6.“四品一械”企业变动情况表
     7.社区网格化宣传栏信息上报表

附件下载: 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