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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的应急工作预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5-06-30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山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府办函〔2015〕52号)要求,2015年7月1日起,我市试点范围(石岐区、东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取消活禽经营交易,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通过前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和引导,目前我区除长江市场外,其余14个市场已同意并逐步启动了升级改造工程,共有60户活禽经营户已完成转营申报工作,但在排查中发现,长江市场的4档活禽经营户仍就经营权问题未能与市场开办方协商一致,经我区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仍未达到共识,并表示将坚持在7月1日后继续经营活禽买卖,不服从职能部门的执法措施,存在暴力抗法的苗头。
  为确保7月1日起试点工作的顺利推开,我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对仍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开展执法行动,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并做好维稳、应急准备,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维稳应急联合执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卫军(区党工委委员兼综治维稳办主任)
  副组长:简建斌(区党工委委员)、陈远旋(区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综治维稳办、宣传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经信局、卫计局(食安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城管执法分局、各社区居委会、各经联社。
  二、工作职责
  (一)区综治维稳办。牵头做好矛盾纠纷以及突发事件现场的协调化解和社会维稳工作,加强对信访事件的监控,及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维稳信息。
  (二)区宣传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单位配合开展相关信息发布,正面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区公安分局。全力协助开展相关执法行动,保障执法行动及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对传播谣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舆情监控。
  (四)区工商分局。负责落实试点市场家禽经营者财政补贴的发放和监督,牵头组织对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违法从事活禽经营或无照经营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五)区经信局。负责督促落实各市场的家禽经营档口按时限、标准进行升级改造、验收以及补贴资金的监督发放。
  (六)区卫计局(食安办)。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流通、餐饮环节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产品经营管理要求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生鲜家禽产品行为。负责落实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做好公共卫生与健康宣传,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处理工作。
  (七)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协助做好屠宰企业和冷链配送商的生鲜家禽生产配送、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监管和生鲜禽产品供应与终端销售环节对接,依法查处经营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光禽产品等行为。
  (八)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依法对市场外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宰杀、销售活禽及禽肉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理。
  (九)各社区居委会、各经联社。积极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调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对涉及原从事活禽销售、传统方式运输、零售店档等人员就业等社会稳定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推进试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结合部门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