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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区201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5-03-31 分享: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安全,经研究,决定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加强辖区森林防火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总指挥:梁钟华(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王安东(区党工委委员)
       梁赞全(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徐木钦、姜飞虎、李国雄、陈尉水、冯蔚学、郑少佳、梁国宏、苏忠瑜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主任:徐木钦(兼),联系电话:88326759,传真:88383930。
  二、值班时间
  从4月5日起至4月30日止(重点值班时间为休息日及每日中午,可根据天气情况随时调整),区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8320918。
  三、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安排
  第一组: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长江派出所、长江三溪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各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长江水库定点把守(地点设在长江水库管理处侧)。 
  第二组: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库充派出所、桥岗社区居委会、东裕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各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新安、槎桥、沙岗、库充经联社等山林地把守和流动巡山。
  第三组: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起湾派出所、齐富湾社区居委会、起湾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各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白沙湾、老富头、齐东、起湾经联社等山林地把守和流动巡山。
  四、工作要求
  (一)区林业站护林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加强巡山。
  (二)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出动宣传车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三)区民兵应急分队要原地待命,做到一声令下召之即来。
  (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注意掌握辖区内的安全动态,确保无山火事故的发生。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