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音频解读】《中山市东区街道2024年新春暖企促消费十条》政策解读
中山市东区街道2024年新春暖企促消费十条
为进一步稳增长促发展,提振市场信心,推动2024年经济开好局、起好步,结合东区街道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稳企增效促发展
(一)鼓励制造业发展。对规上民营工业企业,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规下样本工业企业,每季度累计营业收入同比每增长十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每季度最高奖励5万元。对获得市级技术改造无偿补助的项目或产业链协同创新的项目,按照市补助金额50%给予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获得市科技局企业研发费后补助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 万元。(责任部门: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二)鼓励服务业提质增效。对纳入街道入统培育库的企业(含个体户),2年内成功入统的,给予1万元入库奖励。对首次入统的企业奖励6万元。对2024年月度审核确认的新开业(投产)并入统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规上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且同比增量100万元及以上的,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三)促进批零住餐稳定发展。
1.批发企业。对限上批发业企业,一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按一季度销售额的0.12‰给予奖励;对2024年新注册并首次入统,且一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按一季度销售额的0.12‰给予奖励。(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零售企业。对限上零售业企业(不含汽车销售),一季度零售额同比每增加2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限上汽车销售企业,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每增加200万元奖励0.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2023年一季度未开业(去年一季度零售额为0)的企业按50%奖励。(责任部门: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3.住宿、餐饮企业。对限上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含个体户),一季度营业额同比每增加200万元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2023年一季度未开业(去年一季度营业额为0)的企业按50%奖励。(责任部门: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参与《中山市2024年境外展览目录》展会的企业,按每场展会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住宿费补助,每场展会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人,补助天数不超过7天,且不高于企业限额人数、限额天数内实际支出的住宿费总额。每家企业全年可获扶持的境外展览数量不超过3个。(责任部门: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二、全力促消贺新春
(五)开展新春促消费活动。组织重点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参与东区街道“瑞龙迎春·佳享团圆”系列促消费活动,派发百万迎春消费券,活跃新春消费市场。鼓励汽车消费升级,活动期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价格40万元及以上的汽车,按5000元/台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活动时间、活动规则以正式发布为准。(责任部门: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六)支持发展区域消费结算中心。对区域级消费中心的运营管理企业,一季度入统且采用统一结算方式运营管理的,按其全年经济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七)开展“庆新春、东区游”补贴项目。
1.旅行社带团补贴。鼓励规上旅行社带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外地团参与东区街道组织的看房团、消费节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每台大巴(座位不少于33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在售楼盘大让利,推出特价房、团购优惠、送物管费、送家电、抽奖等促销礼包,支持看房团“帮砍价”。鼓励在售楼盘与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对团成员签订购房合同的旅行社,按楼盘成交总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佣金补贴。(责任部门: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房地产销售补贴。对规上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2024年期间销售辖区新建商品房的,按每季度累计销售面积予以补贴,累计销售面积每50平方米补贴500元。(责任部门: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三、暖企稳岗送温暖
(八)一次性就业奖励补贴。规上限上企业在2024年一季度期间招用首次到中山就业的非中山户籍员工,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 满3个月以上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补贴。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新招员工在同等条件下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补贴。补贴对象应于2024年7月底前提交补贴申请。(责任部门:人社分局、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九)规模输送补贴。对东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公司,在2024年3月底前为辖区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累计达50人及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补贴对象应于2024年7月底前提交补贴申请。(责任部门:人社分局)
(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1.技能培训补贴。毕业一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抚育12周岁以下儿童的妈妈、低保户家庭成员、残疾人、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人员,2024年期间参加东区街道组织的农村电商、南粤家政技能免费培训班的,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应于参训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责任部门:人社分局)
2.企业育才补贴。企业在职员工通过高级工(三级)以上技能人才认定,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技能证书、学历证书及职称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相关联,2024年累计达30人及以上(需从获证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的,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部门:人社分局)
四、其他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条款有明确规定时限以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政策由东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各责任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