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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东区残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03 分享: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东区残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的公告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东区残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街道对部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经评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东区残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东办〔2015〕6号)(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现根据有关规定解读如下:

  一、背景说明

  《养老保险补贴方案》是我街道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补贴方案,距今近十年。《养老保险补贴方案》制定时所依据的文件内容不充分。另,综合考虑当前街道的实际情况,《养老保险补贴方案》已不符合当前发展需要。

  二、清理依据

  (一)《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粤府令第277号)

  (二)《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

  三、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补贴方案》起草部门按照《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依次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2024年12月31日,制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东区残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的公告》。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养老保险补贴方案》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