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贯彻落实《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4年11月12日上午,我区安监分局联合区工商分局、区住建局、老富头经联社对老富头虎尾山一带的无牌无照企业进行联合查处,其中一家石灰加工小作坊未取得任何证照,厂房内有模具机械等设备,检查人员立即要求改单位负责人停止操作,并对当事人开具整改指令书,鉴于虎尾山一带厂企将于年底搬迁,检查人员要求该小作坊不得继续作业,及时搬离。
随后检查了附近一间仓库,该仓库属于东区丰成电控门闸经营部,仓库内存放有制作卷闸门的氧气瓶、切割机、电焊等工具。检查中发现,现场灭火器材不足,检查人员要求该仓库负责人增加配备灭火器材。
下一步,我分局将加大力度对无牌无证小作坊进行查处,减少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