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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开展规范辖区餐饮企业的专项行动

信息来源:东区发布 发布日期:2021-03-31 分享:

  为规范东区街道开办餐饮项目的企业,从源头上化解东区油烟信访“老大难”问题,为东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局根据东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指示,与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并建立起高效的沟通渠道,确立日常工作制度,迅速开展工作。

  在开展工作当中,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尊重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中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东区街道实际情况,提出“新店新办法,旧店旧办法”和“控增量,压存量”的工作原则。

  对于新开办的餐饮企业,先由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整理提交申请的餐饮企业名单,定期报送至工作小组,再由工作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核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及开具《关于不适宜开设餐饮服务项目的函》,及时反馈至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对于已经开办的餐饮企业,工作小组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企业配备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排放,不能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局联同社区加强辖区内巡查力度,发现有商铺正进行装修作餐饮服务用途,及时介入了解情况,派发《关于东区街道内开办餐饮企业的告知书》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商铺业主、经营者和附近居民的损失及纠纷,重视邻避问题等不稳定因素。

  据统计,自建立工作机制以来共出动人员96人次,现场核查餐饮企业32家,发出《关于不适宜开设餐饮服务项目的函》14份,向各社区提供《告知书》2000余份。接下来,工作小组将继续扩宽信息来源渠道,与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保持沟通,努力为东区居民营造更优质的生活环境。

工作人员查看餐饮企业现场

工作人员查看餐饮企业现场

工作人员派发《告知书》并相 关宣传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