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第四批符合享受就业创业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共5个工作天。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163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234232
附件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二:一次性创业资助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单位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