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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卖药给“黄码”人员,一律关停!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22 分享: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东区市场监管分局按照上级要求督促辖区119家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其防疫“哨点”作用。

  65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如发现顾客健康码“黄码”的, 不准入店购药,并要指引其到医疗机构就诊。

  经大数据比对和现场核查发现,有3家药店违规向“黄码”顾客销售药品,分别是“中山市东区众心小鳌溪药店”“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区蔷薇药房”“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希尔顿药房”。

  616日,东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当场责令上述三家药店停业整顿。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在此提醒辖区各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落实相关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要求顾客进店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如发现顾客健康码“黄码”的,不准入店购药,并指引到医疗机构就诊。要在营业场所内明显位置张贴相关要求和警示标语,将上述措施向公众公示。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从即日起,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 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落实空调等设施的日常清洁与消毒,保持经营区域等环境整洁,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并记录;做好全体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及时了解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公众进入经营场所时,要引导其正确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加强手部卫生管理,注重咳嗽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