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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存在安全隐患,东区这些企业被“点名”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09 分享:

  为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进“安监1710”执法行动,巩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成效,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环境,东区街道结合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违法行为进行铁腕整治,对近期发现的部分典型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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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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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山市寰球丝路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丹桂街三巷12号
存在隐患: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依法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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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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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山市东达展示用品制作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景俊街5号之六
存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处置措施:已移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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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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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山市嘉禾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昆仑堡椅龙阁E卡之一
存在隐患:违规住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处置措施:督促现场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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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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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区双嘉便利店

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紫马岭新本街2巷16号2卡
存在隐患:违规住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处置措施:督促现场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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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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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山市东区兰芳园港式茶餐厅 

单位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48号110卡
存在隐患: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失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处置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完毕。


东区街道将继续,严查安全隐患并定期公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警醒社会单位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建设平安东区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