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区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街道工作的各个方面,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发展。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一把手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引领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开展。成立东区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及时修订工作规则,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中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东区街道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分工、加紧督促、严抓落实。推进街道党工委会议学法常态化,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以上率下,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机构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率先完成街道体制改革,统筹优化街道党政机构,健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机制,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等3个工作平台,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1.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9月13日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9月30日完成队伍优化配置,并完成“两整合”工作:一是整合执法权限,财政、城管、交通、民政、农业农村、人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健等15个部门的行政处罚2234项、行政检查167项、行政强制120项。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将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全部划转或部分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进行了相对的分离,避免了因部门执法权限分散交叉导致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全面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现向“综合执法”“智慧执法”转变。
2.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依托东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着力开展数字政府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政府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改革,打造高效便捷利民公共服务体系。引进专业服务管理团队,进一步提升管理实效及服务水平。建立“企业管家”团队,转变政府服务角色定位,全力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引入线上智能终端,提速业务办理,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流程,营造宽松、诚信、便捷的营商环境。
3.深化综合治理改革。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持续深化平安建设,以创建第二批“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为契机,谋划建设“一个中心、两个示范点、三个机制、四个工作室”政法综合工作新格局,推动东区街道政法综治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三)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或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众公开听取意见,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程序,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东区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完成率达100%。
2.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中的参谋作用,为政策制定、合同洽谈、处理诉讼和复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街道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0年,法律顾问室参与审核制定各类法律意见共计302份,参加有关会议10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600余次。街道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的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公开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执法活动音像记录工作要求。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2人,对重大的、疑难的、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五)完善监督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效。
1.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紧制度牢笼,落实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发挥纠错问责机制作用,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反面典型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对街道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进一步构建依法行政的长效监管机制。
2.狠抓内控内审规范化。充分发挥“审计办+事务所”优势,对街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区属企业以及10个社区、18个经联社进行年度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对离任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每月召开区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项经费严格把关,督促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组织研究招标采购工作,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
3.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东区街道协助市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洋角涌土地一案,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每月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解决重大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接受司法监督,东区街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人次,并将出庭应诉、履行法院判决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
(六)法理情并重,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完善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整合法律服务室、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依托网络和群众来电来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以“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为原则,2020年积极调解环境污染纠纷、重信重访、噪声和油烟扰民等信访案件983宗。严格落实群众路线,领导干部结合驻点积极开展联系群众工作,共处理各类问题300余件,将矛盾化解在社区,控制在萌芽状态。
加强普法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1.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开展职能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现场评议对街道人大办、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城建农局、应急管理局等5个部门的普法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2.加强行政队伍学法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专家授课、案例讨论、网上自学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培训。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格率100%,有效提高政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3.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社区法治公园、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体检”活动,征询企业的法律需求,现场解答法律疑难,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正确规避法律风险。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东区街道在推进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适应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队伍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东区街道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做好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把法治建设成效列入街道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增强政府部门法制力量,提高基层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防范和化解政府法律风险。
(三)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以创设“王晓葵”调解工作室为契机,积极践行新时代司法为民,发挥调解工作室的“领头羊”作用,探索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四)继续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保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狠抓法治理念培育。建立日常学法制度,确保法律培训常态化,逐步在街道树立起法律至上的依法行政理念。继续抓好法律知识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不断寻求高效的普法途径,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培育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