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市金字山互通立交工程(新增用地)东区街道项目建设,需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实施补偿。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文)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2021年2月20日、下称《片区地价公告》)及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实施方案。
一、补偿范围
补偿范围为中山市金字山互通立交工程东区街道新增用地红线为准(见附图)。
二、补偿对象及方式
(一)凡被纳入项目新增用地红线范围的土地为补偿对象。
(二)根据项目入户摸底调查结果,依有关程序确定补偿对象,在补偿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本方案协商补偿。
三、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综合单价为66.81万元/亩,包括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价,其中:
(一)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6.81万元/亩(根据《片区地价公告》,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集体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实施补偿,按国有出让商业用途留用地实施货币补偿,标准为50万元/亩(经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确定,标准为500万元/亩,按补偿土地面积10%计提)。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及解释。
附件:中山市金字山互通立交工程涉东区街道新增用地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