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针怎么“打”? 1. “第四针”需与“第三针”(即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2. 按国家方案要求,“第四针”优先采用异源加强免疫。目前,我市主要用于“第四针”的疫苗有4款新冠病毒疫苗,包括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具体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3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2剂肌注式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 接种前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筛查。 接种禁忌症 1. 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2. 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3. 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4. 如果确诊感染了新冠病毒,感染时间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间要间隔6个月以上。 吸入式疫苗已在我市开展使用 目前,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已陆续在我市西区街道、五桂山街道、三乡镇、阜沙镇、古镇镇和东凤镇等6个镇街使用,如想接种该疫苗的公众,可咨询相应镇街新冠疫苗接种点。 全市各镇街新冠疫苗接种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