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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镇积极落实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工作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04-30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市教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1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补助的通知》(中教〔2014〕22号)文件的要求,大涌镇财政和教育部门分工合作,积极、严格的落实201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一、做好资助认定工作,确定资助对象。本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大涌镇补助户籍学生人数7人,省市镇财政共发放补助5250元。
  二、认真做好学生信息的审核管理工作。在发放工作进行前,联合教育部门认真好做学生信息的审核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的核对和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切实做好受助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发放各个工作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要落实配套资金,及时组织发放。大涌镇财政严格按照上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经费分担要求,在收到上级下达的国家助学金预算后,及时足额的配套资金,按应发助学金总额及时拨付。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直接汇入受助学生的中职学生资助卡,避免补助资金的滞留,确保了专款专用,切实的加强了资金的规范管理,让困难学子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党的关爱,财政的关怀。
中等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育专业人才,促进就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涌镇财政分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的落实2013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及时得到补助,切实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后备人才提供了强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