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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收费票据纳入镇财政票据管理范畴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05-14 分享:

  为配合中山市医疗体制改革发展需要,结合我市镇(区)级非税收入上线征管工作部署,我市医疗收费票据由原市财政局委托市卫生局统一发放和核销的管理模式,改为辖区属地管理模式。从2013年4月1日起,大涌医院及7个社区卫生站医疗收费票据的购领、核销、使用、管理由镇财政分局负责。
  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为避免浪费和损失,镇财政分局和医院、各社区卫生站认真分析,预测我镇医疗收费票据月用量约为10万份,收取住院押金月用票约为2000份。镇财政分局从4月份开始,按照《大涌镇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范医院和各社区卫生站的票据管理,一是按照“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账管理”的原则,要求由医院设立一名票据专管员负责医院和社区卫生站的医疗票据的领购和核销,由于医疗票据用量较大,每次领购的数量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二是按照“限量领购、核旧换新、款缴票清”的原则,要求医院和社区卫生站按月填报《大涌镇财政票据使用情况月报表》,经票据专管员、出纳员、会计员、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报镇财政分局审核,镇财政分局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资金入库(户)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医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今后,镇财政分局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票据管理工作,规范用票单位入仓、出仓管理制度,规定入库单据和核销单据分别存放,专人管理,保证票据的安全,同时做好我镇非税收入上线征管工作,从源头上发挥“以票控费”的监管作用。(大涌镇财政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