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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镇创新实施财政项目支出联审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2-12-06 分享:

  面对收入的大幅度减少和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为集中财力办大事,将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急需的项目中,大涌镇10月底出台《大涌镇财政项目支出联审试行办法》,从11月份起对预算内、预算外项目资金均实行联审制度。具体操作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审,体现财政项目支出的公平性。联审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财政工作镇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人大办、监察室、审计办、财政分局、组织人事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对涉及镇属预算单位向镇政府提出的需由镇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内、预算外项目支出,一律经项目联审小组审核,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规程。
  二、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保障重点工作的支出项目。各单位、部门必须在每月20日前向镇财政分局递交下一个月的用款申请,延期递交的财政分局不予受理。用款申请必须附上该专项支出的具体明细项目、金额以及文件依据等申请材料。财政分局负责收集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经费请拨单,并预测下一个月的财政收入情况。在保证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办公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先由财政分局向联审小组提出可安排的专项支出资金规模,后由联审小组在资金规模范围内讨论各单位的项目支出拨款安排情况。
  三、强化机制,财政项目资金安排更合理。在专项资金分配上推行竞争性安排机制,申请单位通过阐述、解释、答辩等方式向联审小组详细说明立项依据和紧迫性,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规程。坚持集体决策机制,联审小组收集各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召开联审小组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中评审。
  自2012年大涌、民众、板芙、神湾、阜沙五个困难镇区取消“一级财政”优惠政策后,大涌镇率先推行预算内(外)财政项目支出联审制度,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困难镇区面对财政收支严重矛盾所采取较有效的创新做法。这样,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财政项目支出审核程序,又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集中安排在最重点和最急需的项目上。(大涌镇财政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