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文号:粤中大涌监限改字〔2022〕04022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08 分享:

行政相对人:中山市大涌镇俊昊制衣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5TK****

经营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兴涌路(林焕生厂房6层)

经营者:黄文娜     联系电话:1868058****/1537788****身份证号:44150219810717****

住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联凤苑居委****

案由:拖欠工资

  经调查,行政相对人组织蒋晓成、邹永福、易文新等22名工人进行生产经营,现拖欠蒋晓成、邹永福、易文新等22工人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劳动报酬,行政相对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等规定。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俊昊制衣厂工资表》等证据材料证明。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对行政相对人下达指令如下: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报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人社分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镇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指令书,可于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指令书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陈学忠,丘爱营,联系电话:0760-87732907。

  联系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德政路地税分局背后(大涌镇人社分局)。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