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幼儿园)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未经备案的账户不得用于收费,现将我镇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学校名称 | 银行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1 | 大涌镇旗风学校 | 大涌镇旗风学校 | 中国工商中山市大涌支行 | 2011022109200012065 |
大涌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