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和拆除责任主体单位:
为加强拆除作业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拆除作业实施主体的安全施工行为,有效防止不具备拆除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盲目进行拆除施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拆除作业、高处作业自查自纠
镇内所有涉及锌铁棚清拆及维修工程一律暂停,特别是涉及存在高处作业和重大起重吊装设备的,各有关业主、实际使用人、拆除实施方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无资质施工的情况一律清退。已开工的拆除工程经自查自纠后,业主方或房屋使用人、施工方需持相关资质资料、施工方案到有关部门备案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二、拆除作业依法备案
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应当将拆除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大涌镇辖区内具有拆除工程资质拆迁库单位见附件1或可自行选择具有资质的其他单位),在拆除作业施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至拆除作业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拆除工程类到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备案,工贸类到镇应急管理局备案):
(一)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二)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三)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四)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五)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六)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严格落实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承揽拆除业务的企业应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施工四周做好围蔽,防止砖石、物件掉落伤人。在拆除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需正确佩戴安全帽,做好防护措施,涉及高处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在牢固处(高挂低用),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高处作业人员在高温天气下容易出现意外事故,施工负责人务必保持安全警示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各种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大涌镇各有关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严肃处理高处作业中的各类违法情况。
附表:1.大涌镇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2.大涌镇辖区内具有拆除工程资质拆迁库单位
大涌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表1:大涌镇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表2:大涌镇辖区内具有拆除工程资质拆迁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