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镇隶属广东省中山市,位于中山市西南部,距中山市城区约8公里,东临岐江河,西靠西江,获“中国红木雕刻艺术之乡”“中国红木家具生产专业镇”“中国牛仔服装名镇”等称号。现有中小学7所(其中公办中小学6所),在校学生7958人。根据当前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见《中山市大涌镇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45周岁以下:
①获得镇级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
②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
③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1日。
2.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册打包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邮箱地址:494075756@qq.com。报名资料的文件名为“姓名+学段+学科”。《中山市大涌镇2023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扫描版(本人签名),命名方式同上,在规定时间未成功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中山市大涌镇2023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
(4)学历和学位证书;
(5)获奖及荣誉证书;
(6)如是党员须提交党员身份证明(党支部证明)。
(二)专业能力测评
1.确定入围测评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情况等,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提前3天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有关测评事项,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评(满分100分)
测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测评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
3.确定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四)政审。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
(五)聘用。经体检和政审结果合格,按规定程序报大涌镇党委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因应聘者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被录用者为中山市大涌镇编外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为10万元/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放弃聘用资格者;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当日指定时间在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3.各考场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考试次序;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5.考试前自觉在备考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备考室;
6.考生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招聘单位将在本次招聘未入围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成为大涌镇公办学校临聘教师。
本公告由中山市大涌镇教体文旅局负责解释。
大涌镇教体文旅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