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政权同志任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宣传办公室主任兼文体教育局局长职务;
张小平同志任组织人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人社分局局长,免去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陈琪同志任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城管执法分局局长、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林家本同志任社会事务局局长兼统侨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兼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务;
邱文启同志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组织人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人社分局局长职务;
何梓坚同志任党政办常务副主任,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环保分局局长职务;
萧洪悦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免去其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余伟侨同志任工委会专职副主席,免去其社会事务局局长兼统侨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桂贤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工委会专职副主席职务;
林宇鸿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办副主任,免去其财政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华同志任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副局长,免去其人才办主任职务;
免去阮文兼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兼人社分局副局长、社会保险股股长职务。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