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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照辉等同志的任职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04-18 分享:

各社区(村),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民治安工作,进一步夯实社区警务工作基础。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社区(村)警长兼任社区(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现将有关人员任职情况通知如下:
  一、陈照辉同志兼任南文社区和大涌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二、庄国惠同志兼任安堂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三、杨志宏同志兼任岚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四、余观洋同志兼任旗南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
  五、黄泽强同志兼任青岗社区和旗北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

中共大涌镇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