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中山市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实施方案》,有效开展我镇闲置土地处置专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涌镇闲置土地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文卫戈(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文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杨锵华(国土分局) 黄锦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泉峰(公安分局) 郑献辉(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钟国平(规划分局) 陈 琪(综合行政执法局)
石健慧(财政分局) 周政权(宣传办)
卢杰恩(农业局) 张小平(综治办)
李定嘉(纪检监察室) 朱勇忠(司法所)
叶高生(大涌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萧日超(大涌社区) 萧润元(南文社区)
林国棉(安堂社区) 李伟洪(岚田社区)
余保强(青岗社区) 伍玉轩(旗南村)
余启波(旗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分局,负责日常联络统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锵华同志兼任。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