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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静雯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2-04-26 分享:

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经研究,决定:

林静雯同志聘任为妇联负责人;

朱勇忠同志聘任为司法所负责人、信访办主任;

林镇杨同志聘任为人大办公室和政协委员工作室主任;

李少猷同志聘任为外经办公室主任;

李建堂同志聘任为科技和质监办公室主任;

林锡琴同志聘任为残联和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萧焯坤同志聘任为爱国卫生办公室主任;

黄志腾同志聘任为招标办公室主任;

萧凯贤同志聘任为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加伟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国伟同志聘任为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

袁胜新同志聘任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股副股长;

伍政同志聘任为城建开发公司副经理。

同时,免去上述人员原任职务。

上述人员聘期为201251日—2013430日。

 

 

                       20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