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周政权同志任宣传办公室主任兼文体教育局局长;
石健慧同志任财政分局局长;
郑献辉同志任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局长,免去其工委会专职副主席职务;
陈琪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免去其组织员、组织办副主任职务;
萧洪悦同志任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林家本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城管执法分局局长职务;
李桂贤同志任工委会专职副主席,免去其安监分局局长职务;
周恩平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邱文启同志任组织人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人社分局局长;
卢杰恩同志任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局长,免去其物价所所长职务;
何梓坚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环保分局局长;
余伟侨同志任社会事务局局长兼统侨办公室主任;
胡国伦同志任武装部副部长;
李雨强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安监分局副局长职务;
林宇鸿同志任财政分局副局长;
伍金诺同志任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晓华同志任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兼人社分局副局长;
林燕容同志任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萧结娜同志任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陈智泳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助理、中队长职务;
余仕明同志任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何永远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阮文兼同志任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兼人社分局副局长;
李泽凤同志任财政分局副局长;
邓育花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