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12时起,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中山特点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