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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镇开展出租屋燃气安全联合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07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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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暨中山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筑牢出租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防线,大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研讨会,针对我镇出租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实际情况部署整治行动,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2月3日,镇应急管理分局牵头组织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消防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兴涌社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到石井社区和岚田社区,开展出租屋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联合专治行动。当天,检查组共排查472间出租屋,现场查扣过期液化石油气瓶41个,有效降低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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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一、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情况。

  二、组织开展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开展出租屋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对燃气用户实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情况。

  五、开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符合标准伪劣燃气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报废或过期未检测气瓶的行为及充装、销售燃气短斤缺两的行为。

  七、开展餐饮场所、生产企业使用燃气消防安全检查。

  八、开展查处使用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活动的工作。

  九、大力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