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水体治理成果,加快实现河清岸通,近日,大涌镇开始对安堂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拆。截至12月12日,安堂涌已完成清拆面积3360平方米;全镇范围内,累计清拆涉河违建54008平方米。
▲安堂涌清拆前 ▲安堂涌清拆后
今年以来,大涌镇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整治范围涉及全镇16条河涌,总长度32.7千米,水域总面积11.86万平方米。镇第一总河长王英康平均每条河涌走了至少10次,亲自督促征拆任务完成。镇河长办认真做好“清四乱”专项考核评估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大涌镇举全镇之力,集中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向河湖顽疾宣战,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依法推进水环境治理
镇领导班子以“分片包干”的模式,带队驻点责任河涌。今年以来,我镇镇级河长共巡河187次,村级河长巡河718次,发现问题18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镇河长办共召开5次河长制专题会议,开展8次镇领导班子带队集中巡河,对“一河一策”中问题整治任务清单和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交现办,立行立改。
二、守护碧水清流,重拳整治岐江河岸违建
我镇对岐江河沿岸市域蓝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全面整治,完成岐江河沿岸整治37宗,整治面积达26267平方米,完成率达100%。 三、全力落实水体整治项目征拆任务,加大河涌沿岸拆违力度
其中基尾涌、运身塘第一次征收任务完成124户,征拆面积7533平方米,违建清拆面积2014平方米,交地任务及征拆任务完成率达100%,为截污工程全面推进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河湖保护是千秋功业,“清四乱”是造福民生。大涌镇将提升河涌水环境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突出的河湖“老大难”问题,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行蓄洪能力得到提高、河涌水质逐步向好,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大涌镇河长办提醒广大群众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四)设置拦河渔具;
(五)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