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力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近日,大涌大队依法对辖区范围内某副食店的“三合一”违法行为进行了临时查封,并处罚金一万元整。
近日,大涌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岚田叠石坦的某副食店内设置了1处居住场所,住2人,存在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而且副食店内堆满了大量的副食品,没有设置独立的逃生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据副食店经营者卢某介绍,由于附近的治安状况不太好,为防止小偷盗窃店内财物,设了1个房间,用作其和妻子一起居住看店。
鉴于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大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副食店进行停产停业整改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