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8年第1期)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经办机关或单位 | 备注 |
1 | 中涌流行罚〔2018〕001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林杏飞(身份证号码:442000********6424)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3767697 | 中山市大涌镇南兴东路101号13卡 | 林杏飞 | 当事人经营外包装标示“山葵”WASABI等字样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33.00元,被我所扣押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66.00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所得为67.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67.0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66.00元;3、并处罚款:5000.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22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9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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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涌流行罚〔2018〕002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萧振先(身份证号码:440620********6411)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758380 | 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429号南兴商住楼2幢6卡商铺 | 萧振先 | 当事人经营外包装标示“Kinder Happy Hippo”等字样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221.50元,被我所扣押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85.00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所得为36.5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6.5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185.00元;3、并处罚款:5000.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12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9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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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涌流行罚〔2018〕003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伍然然(身份证号码:442000********6445)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4W02YQ83 | 中山市大涌镇南兴北路160号之一卡 | 伍然然 | 当事人经营外包装标示“Kinder Happy Hippo”等字样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275.00元,被我所扣押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235.00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所得为4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0.0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235.00元;3、并处罚款:5000.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19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9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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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涌流行罚〔2018〕004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林绮环(身份证号码:440620********641X)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3798583 | 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429号南兴商住楼3幢16卡商铺 | 林绮环 | 当事人经营外包装标示“GUINNESS”等字样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337.00元,被我所扣押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280.00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所得为57.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7.0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280.00元;3、并处罚款:5000.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29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9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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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涌药行罚〔2018〕001号 | 销售假药案 | 中山市东江药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JKM34L | 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豪晴苑A幢1卡商铺 | 曾德叨 | 当事人于2017年10月23日购进并销售“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的假药“香加皮”(生产单位:广州市诚济药业有限公司,批号:160501),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75.00元,违法所得为50.10元。 |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0.10元; 2、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三倍罚款:75.00元×3倍=225.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17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9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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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涌药行罚〔2018〕002号 | 销售劣药案 | 中山市东江药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JKM34L | 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豪晴苑A幢1卡商铺 | 曾德叨 | 当事人于2017年10月23日购进并销售“性状”、“杂质”和“含量测定”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劣药“没药”(生产单位:广州市诚济药业有限公司,批号:170701),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50.00元,没有违法所得。 |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一倍罚款:50.00元×1倍=50.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17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9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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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涌流行罚〔2018〕001号 | 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水产品案 | 李国明(身份证号码:440620********7654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4WED080B | 中山市大涌镇南文市场B27号铺位 | 李国明 | 当事人于2017年10月24日生产经营的有毒有害水产品蓝尾白虾。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240.00元。违法所得,共计125.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25.00元;2、处10000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书已送达,正在执行中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12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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